“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保护投资者利益再度成为热门话题。而在资本市场中,打击“伪热点、伪概念”亦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A股市场室温超导、ChatGPT等概念风起云涌,部分公司疑似“蹭热点”“炒概念”,引发股价异常波动,为此,交易所对其也下发了不少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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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蹭热点”“炒概念”,恰恰利用了交易主体之间信息的不对称,误导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基础价值或者供求关系的判断,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有损于证券市场公平交易的市场逻辑。普通投资者应远离“跟风”炒作,形成自我投资的主动判断,从根源上切断投机的心态与行动。
股价短期炒作风险大需警惕
经过监管的集中整治,近年来,上市公司利用热点概念炒作股价的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年超过60家上市公司因“蹭热点、炒概念”收到监管关注函。
今年以来,ChatGPT、室温超导等热门概念先后受到市场高度关注。面对热门概念股,部分上市公司选择火速澄清。不过,也有上市公司因涉及相关概念,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基于此,沪深交易所快速反应,及时向上市公司发布问询函、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近期股价波动情况等详细说明公司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借助市场热点炒作股价、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从市场表现来看,热门概念股的股价往往在短期内上涨后又归于“平静”。
“热门题材炒作导致短时间内市场关注度的快速上升,中小投资者出现集体性追涨,推动短期内股价的上涨,但随着热度的消退,股价往往也会随之出现迅速下跌的情形。”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表示。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跟风“炒热点”的风险极大。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证券市场中,“热门概念”等因素会天然地成为上市公司未来估值“锚点”的一部分,但是利用投资者对热门概念的追捧,误导市场对其股票进行错误估值,这种行为在法律层面就构成了虚假陈述中的误导性陈述,会使股票价格严重脱离其真实价值。并且,在股价大幅波动的过程中,还极有可能混合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其他违规行为。
投资研判勿盲目宜谨慎
从以往“蹭热点”“炒概念”的现象来看,上市公司借助题材炒作的常用手段,包括利用机构调研内容透露、在互动平台回复、发布微信文章或者公布跨界布局的公告等,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但投资者一时无法分辨。
此外,对热门“概念”股表现出特别的热情,通过短线交易实现赚钱效应,也是一些中小投资者的心态。以室温超导为例,《证券日报》记者在深交所互动易搜索“超导”关键词,发现仅3月9日至3月13日期间,共有119条问题与之相关。
投资者如何判断一家上市公司是否涉嫌“蹭热点”“炒概念”?郑彧表示,上市公司进入“新赛道”的消息最多只是会影响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因素,因而注定了只是一时的股价波动。投资者要警惕被故意误导,某些蹭热点或者炒概念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信息误导型的操纵市场违规行为。
在郑彧看来,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取决于对上市公司未来价值的预期,这种预期是需要建立在上市公司的经营水平基础之上的。因而,判断任何一家公司的价值其实都要溯源到它的历史,即使是一项新的业务也需要基于其传统经营范围、管理层经验、优劣条件等进行判断未来的可能性。
王智斌亦持类似观点。他认为,对于“概念股”、“热点股”,投资者不应仅凭市场传闻或者公司公告中的陈述就作出投资决策,还需审慎研判上市公司目前的现实状况,在相关事实尚未清晰之前,不宜盲目投资。
抑制投机炒作背后有监管“组合拳”
监管部门始终把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资本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11月份,证监会制定印发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明确提出,加强对“蹭热点”“炒概念”以及上市公司相关方操纵行为的监控处置和打击力度。
郑彧认为,在维护证券市场公平秩序的监管目标下,监管的责任就是要确保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市场参与人都能够在遵循“以价值为基础,围绕供求关系上下波动”的价格形成机制下公平地参与交易,实现平等的交换。
下发关注函是监管部门对市场进行日常监管的重要方式。尤其是对上市公司“蹭热点”“炒概念”的监管,交易所反应快速、动作及时。
郑彧表示,交易所的关注函最主要的功能,是通过发函和回函让上市公司最大程度地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这是市场组织者对市场各参与主体起到间接的风险提醒作用。
在王智斌看来,在实践中,监管部门及时、具体的公开关注,震慑了绝大部分上市公司“蹭热点”的“冲动”,在看不见的地方,关注函这项监管制度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一方面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另一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全面履行其信息披露责任,全面披露热门概念业务的真实情况。
鉴于“蹭热点”“炒概念”现象可能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那么,监管如何对此类行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约束?
对此,朱奕奕表示,关注函会起到提示和监督的作用,提醒和督促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运作,但该方式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和惩罚力有限。建议在相关规定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审慎披露可能涉及过度炒作股价的信息,若无必要尽量避免跟随热点发布,若出现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行为应依法惩处。同时,加强对“蹭热点”“炒概念”现象伴随的违规减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鼓励知情人进行有奖举报。
郑彧建议,当上市公司特别热衷于讲故事、频繁地转换赛道,需注意其是否有不当行为;同时,加强利用大数据监管等方式更早发现“蹭热点”、“炒概念”带来的操纵市场行为;最后,加强投资者保护教育,让数量众多的中小投资者理解资本市场价格形成的机制,远离“跟风”炒作,形成自我投资的主动判断,从根源上切断投机的心态与行动。
王智斌补充道,尽管市场中“蹭热点”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但实践中监管部门对明确有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加快了立案调查的步骤。时间上的“及时”和监管手段上的“多元”缺一不可,预计监管“组合拳”之下将会更有效地遏制“蹭热点”“炒概念”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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