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又出现一位有个性的独董,该独董因无法保证某上市公司年报真实性而提出辞职。在监管压实独董责任后,愿意展示不同见解的独董逐渐增多,这是一种好的转变。

该独立董事有法学背景,应该对法律非常熟稔,对自身应承担的责任非常重视。他在和董秘的交流中也提到:鉴于最近法院和证监会独董责任的严格追究,拟提出请求公司出资聘请注册会计师协助本人审阅会计年报和半年报的初步建议。在提议没有成功后,这名独董提出辞职。

追根溯源,还是对独董责任的严格追究产生了效果。事实证明,要求独董道德感爆棚、帮投资者把好关并不现实,还得靠法律约束。近年来特别是“康美案”独董被追责后,不断有董事、独立董事敢于在年报中投出不信任票,还有一些独董因感觉性价比偏低而辞职。比如某上市公司大股东就谴责某个独董辞职得不是时候,选在康美案刚爆发时辞职,而且才在公司任职5个月,容易让外界对公司有负面评价。

独董对上市公司的评价和看法,是外界一窥公司究竟的窗口之一。尽管收入不高,独董肩上的责任却十分重大,其对重大事项特别是年报的信任票弥足珍贵,需要格外慎重。这也是万千股民的投资依据,自然需要引起格外重视。而今,当独董责任压实之后,独董也愿意挺身而出,表达出不一样的看法。这样的做法值得肯定与鼓励。

在此过程中,无须担心个别独董别有目的,毕竟上市公司有多名独董和董事,重大事项投票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是少数独董投反对票,可能是偶然事件,财报照样能通过,如果是多数董事投反对票,那出现问题的危险信号就加大了,投资者需要格外注意。

当然,独董不能独立发表见解,还有一个问题是平日和上市公司接触并不多,只有开会的时候投票。如果独董平日能深入到公司经营中,对财务等核心信息有更多接触,可能在发表肯定或者否定意见时,会更加有信心。上述案例中,独董就提出有限的接触无法保证对年报作出无意见判断,无法确认公司年报是否有问题。

不过,另外一方的声音也需要被尊重。比如上市公司有保密要求,正常经营活动不能被过多干涉。如何既确保经营不受干扰,又保证独董意见能落在实处,的确需要有一个平衡,值得进一步探索与实践。

标签: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 偶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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